各相关单位: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英文缩写CQC)修订了CQC-C1301-2014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》,修订主要内容如下:
1、附件3:将装饰类钢化玻璃小类单独列一行,监督抽样按小类分别进行;
2、附件3:(安全)中空玻璃的增加水气密封耐久性试验,每五年进行一次;
3、附件4:建筑玻璃和光伏玻璃的部分确认检验项目低频次由半年调整为一年;
4、附件5 条款3.2.2(D):增加对关键原材料贮存条件的要求。
本次细则修订不涉及已颁发CCC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。CQC产品三部于2018年8月9日起开始使用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受理相关产品的认证申请。认证委托人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,具体事宜请与产品三部工程师联络。